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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股长程业洲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 ...

2023-6-5 10:19| 发布者: lin| 查看: 43| 评论: 0|来自: 繁昌区司法局

摘要: 2023年6月,《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若干措施》(繁司〔2023〕10号)正式印发(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一、决策背景和依据(一)决策背景2022年,芜湖市繁昌区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出 ...

2023年6月,《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若干措施》(繁司〔2023〕10号)正式印发(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一)决策背景

2022年,芜湖市繁昌区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出台了《关于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工作举措》和《《芜湖市繁昌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全面加强了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和保障,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全区各镇和开发区以及村居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人数大幅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较快发展,但是新进入调解员队伍的人数较多,工作能力和水平以及调委会的承接能力等与人民调解高质量发展不相适应。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人民调解工作水平,促进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我区迫切需要出台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工作措施,经过多方调研和论证,我们将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若干措施》提上了工作日程。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SF/T0083—2020)等有关规定,结合繁昌实际,制定本若干措施。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平安繁昌、法治繁昌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是全面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管理,切实提升人民调解的工作水平,促进芜湖市繁昌区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部门去外地学习情况

2023年2月份起,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到各镇、村调委会开展调研活动,全区六镇一开发区均召开了调研工作会议,开展了七次工作调研,与调解员、调委会主任、相关负责人以及普通老百姓进行多次深入交流,收集大家意见和建议。2023年5月,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到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习调研人民调解工作,吸收他们好的经验做法。

(二)起草初稿

2022年4月份起,区司法局经过多次调查研究和分析,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若干措施》》初稿。

(三)征求意见

2023年5月9日,区司法局召集各镇、开发区各调委会主任召开征求意见会,2023年5月10日,区司法局将该《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发给各镇、开发区以及各调委会所属职能部门征求意见,并综合各单位反馈意见对《若干措施》进行修改,最终形成《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若干措施》(讨论稿)。

(四)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

2023年5月19日,经区司法局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四、工作目标

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推进全区调解室标准化建设,不断规范调解制度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调解员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和调解技能明显增强,调解质量和调解成功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自觉选择,各级人民调解员能够及时把矛盾纠纷消除在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源头治理,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五、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完善调解工作平台全区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各行业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要严格参照司法部出台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司法行政行业标准SF/T 0083-2020),规范命名调解组织和有关调解室;必须按照五有六统一(详见《关于印发<芜湖市繁昌区人民调解平台、台账、制度建设汇编>的通知》(司发20239)的要求,大力推进我区调解的标准化建设,要对照标准、仔细梳理、查缺补漏,补齐平台短板进一步提高调解平台建设的质量。

(二)进一步完善调解工作台账。全区调解建立统一台账资料(详见《关于印发<芜湖市繁昌区人民调解平台、台账、制度建设汇编>的通知》(司发20239),通过台账准确掌握矛盾纠纷受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人民调解员培训和考核等业务工作进展情况;台账资料要做到基本信息真实,基础资料齐全,填报内容准确,进展更新及时,全面准确反映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台账一本清作用,让我区人民调解工作更精准、更具体、更明白,做到心中有数,一目了然,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业务开展的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落实调解各项制度。全区统一制定和实施人民调解有关的制度和运行机制(详见《关于印发<芜湖市繁昌区人民调解平台、台账、制度建设汇编>的通知》(司发20239),进一步规范调解组织、调解员的履职行为。实施矛盾纠纷每日受理登记、每周排查登记、每月汇总分析;常态化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和考核;每季度调解骨干和典型案例宣传;落实属地调解、行业调解、分级调解、衔接联动、信息反馈等机制,确保调解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职能。镇、村两级和各行业专业调解组织要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注重源头预防,坚持抓早抓小,把重点排查与日常排查结合起来,聚焦重点人群重点行业领域,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多走访、早化解、勤回访,将可能引发纠纷升级或转化为刑事案件的苗头隐患消灭在萌芽,力争一般纠纷就地化解、疑难复杂纠纷及时化解;各镇和行业专业调解要定期对尚未化解的矛盾纠纷开展形势研判和集中讨论,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商讨调解方案,集中优势力量,开展调解,化解群众矛盾纠纷。

(五)进一步优化调解经费发放。全区人民调解案件按照一般、疑难、重大三个标准进行案件评审和补贴发放。各镇(繁昌经开区)、村(社区)调委会调解案件由各属地司法所(办)每半年进行梳理汇总,对一般调解案件,由属地司法所(办)评审合格后,报司法局发放以案补贴;对疑难、重大案件,由属地司法所(办)评审合格后,报区司法局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发放以案补贴。各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调解案件由各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每半年进行梳理汇总,对一般调解案件,由该调委会主管部门评审合格后报区司法局发放以案补贴;对疑难、重大案件,由调委会主管部门评审合格后,报区司法局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发放以案补贴。警民联调室调解案件参照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进行案件评审和发放补贴。

(六)进一步提升调解队伍能力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镇、村两级全覆盖,优先推选有威望、有经验、有方法,知晓常用法律、熟悉相关政策,为人公道正派、热心公益事业的老干部、老党员、“法律明白人”等为专职人民调解员。常态化开展调解员业务培训,区级每年,镇调委会、行业调委会每月对骨干调解员开展培训,定期清理履职不到位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将不再续聘),全面提升我区调解员队伍整体能力和素质。

(七)进一步发挥调解工作成效要发挥好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要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通过一件件纠纷的妥善化解,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平安繁昌建设打基础、做表率。

六、创新举措

一是加强了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考核。出台了《芜湖市繁昌区专职人民调解员考核指导意见》,要求各镇和调委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考核,按照指导意见出台相应考核办法,通过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加强对专职调解员队伍的管理。

二是加强各调委会标准化建设。出台了《芜湖市繁昌区调解平台、台账、制度建设汇编》,从调委会硬件建设、工作台账、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规范,全面提升我区调委会专业化水平。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推进。及时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司法局及时召开各镇村调委会和各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主管部门工作推进会,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工作督查。区司法局联合区委政法委及时跟踪问效,定期开展工作督查,改进不足,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三)强化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宣传。要善于发现和总结先进事迹和典型人民调解案例,对典型案例、骨干调解员进行宣传,做到发现一批、培养一批、宣传一批。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 :繁昌区司法局促法股

解读人:程业洲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2515265

电子邮箱:4513015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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